洪建發〔2016〕114號
南昌市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
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屬相關單位(處室)、各建筑業企業(含本地和在昌外省外地企業)及相關建設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和住建部《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號)精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廳重要指示,現將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具體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相關單位要全面開展清查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按照住建部“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原則,摸清底數,確保清理規范工作落到實處;
二、各建筑業企業(含本地和在昌外省外地企業)及相關建設單位要重點清查本單位涉及保證金的項目數量、繳納金額和按時返還等情況,填寫《南昌市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情況匯總表》(詳見附表),并于每月10日前(本次為10月10日前)報送我委匯總(書面表格加蓋公章,并附電子版);如企業沒有繳納相關保證金,則表上填“無”,蓋公章報送;
三、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相關表格請各企業每月10日前報送我委建筑業管理處匯總,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相關表格請各企業每月10日前報送南昌市招標辦匯總;工程質量保證金的相關表格請各企業每月10日前報送我委質量安全處匯總;
四、南昌市招標辦和委質量安全處于每月12日前將匯總情況報委建筑業管理處統一上報省住建廳;
五、各相關單位要提高對清理規范工作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指派專人負責清查工作,落實責任到位,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本轄區內企業及在建項目做好清查工作,務必按時報送《匯總表》,確保清理規范工作順利開展;
六、未按時及屬實報送的企業將列入誠信重點監管對象,并全行業予以通報。
市建委建筑業管理處 聯系電話:83884381
市建委質量安全處 聯系電話:83884383
南昌市招標辦 聯系電話:88536560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