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發〔2016〕29號
關于啟用新“南昌市建筑企業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建筑業企業、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施工、監理企業信用動態管理,充分運用信用監管平臺有效實施行業監管,強化企業誠信意識,我委已于2015年10月開始啟用“南昌市建筑企業信息管理系統”進行企業、從業人員及預選承包商等信息管理。目前《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已公告正式啟用,為完善相關管理人員考勤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3月21日開始正式啟用“南昌市建筑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地址:http://117.41.237.46:8084/bms/)對從業人員(包括外省外地企業在昌分支機構負責人及本市區域內所有在建項目現場管理人員)進行考勤和監督管理;
1、已錄入《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A級庫企業,自2016年3月21日開始執行新的考勤時間(從3月21日重新計算第一次考勤,并每間隔10天進行一次考勤);
2、已錄入《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B級庫企業,自2016年3月23日開始執行新的考勤時間(從3月23日重新計算第一次考勤,并每間隔20天進行一次考勤);
3、已錄入《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C級庫及未入庫企業,自2016年3月25日開始執行新的考勤時間(從3月25日重新計算第一次考勤,并每間隔30天進行一次考勤)。
4、2016年3月21日以后新辦《信用管理手冊》和“企業IC卡”企業:自發卡時間后第7天(日歷天)開始計算第一次考勤,并每間隔30天進行一次考勤。
二、管理人員考勤方式及時間間隔仍沿用《南昌市建筑行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及“企業IC卡”管理工作方案》(洪建發[2013]17號)和《關于《南昌市建筑行業企業〈信用管理手
冊〉及“企業IC卡”管理工作方案》的補充通知》(洪建發〔2014〕97號)相關規定;
1、 未錄入《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
企業:
①注冊地非本市的企業在昌分支機構負責人必須每隔30天進行一次考勤;
②本市區域內所有在建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必須每隔30天進行一次考勤;
2、 已錄入《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
企業:
①注冊地非本市的企業在昌分支機構負責人應按A、B、C級庫分別每隔10天、20天、30天進行一次考勤;
②本市區域內所有在建項目現場管理人員應按A、B、C級庫分別每隔10天、20天、30天進行一次考勤。
3、 考勤時間為按規定考勤日的前后一天均有效(即考勤日
前一天、考勤日、考勤日后一天,三天內法定工作日考勤均視為正常考勤),如遇三天都是法定節假日,則相應延到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考勤。例如:
①系統規定考勤日為4月13日(星期三),則考勤時間可以在4月12日(星期二)、4月13日(星期三)和4月14日(星期四)中任意一天,其他時間無法進行考勤;
②系統規定考勤日為4月9日(星期六),則考勤時間只能在4月8日(星期五),其他時間無法進行考勤;
③系統規定考勤日為4月10日(星期日),則考勤時間只能在4月11日(星期一),其他時間無法進行考勤;
④系統規定考勤日為5月1日(星期日),因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和5月2 日(星期一)三天都是法定節假日,則考勤時間只延至5月3日(星期二),其他時間無法進行考勤;
三、在本市區域內有在建項目的企業(含本地及外省外地企業)必須及時將相關現場管理人員錄入“南昌市建筑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如被查實隱瞞不報者,其現場管理人員均按缺勤(扣除誠信分)處理,并列入不誠信企業黑名單,在網上予以通報。
四、請各建筑業企業及時登陸“南昌市建筑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查看本企業在新系統內的管理人員信息、《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類別、級別和最新考勤時間,并妥善安排好相關人員到指定地點(建設大廈15樓誠信考勤辦公室)進行刷卡考勤(經審核的企業在建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如需在項目現場進行考勤,可以考慮自行購買讀卡器和攝像頭等考勤設備,軟件公司將會配合企業在項目現場安裝調試系統)。
五、如“南昌市建筑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的《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類別、級別與南昌市建委網站公布的《名錄》信息有差別,或管理人員信息有錯誤的,請及時與南昌市建委建筑業管理處聯系予以修正,以免影響考勤管理。
六、2016年3月21日以前在老的“南昌市建筑企業及管理人員誠信管理系統”內考勤記錄和2016年3月21日以后在新的“南昌市建筑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內考勤記錄,將會合并管理;如因新老系統交替造成2016年3月份有重復考勤的,只要在新老系統中有考勤記錄的,都將予以認可。
七、自2016年3月21日起老的“南昌市建筑企業及管理人員誠信管理系統”將正式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