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鄉建設局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市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洪發〔2018〕16號)文件精神,提升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根據我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強烈意識,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將質量強市、強縣(區)戰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提高建設工程質量作為主攻方向,扎實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速發展“南昌制造”和“南昌服務”國內外競爭新優勢,為打造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南昌樣板”奠定堅實的質量基礎。
二、工作目標
根據《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市建設的實施方案》和省住建廳《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有關要求,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求,開展工程質量提升專項行動,督促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落實質量責任,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管控,進一步強化對進入施工現場原材料和質量檢測行為的監管,突出施工現場質量常見問題治理,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全面提升我市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水平,確保全市建設工程不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合格率100%。進一步加強對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力度,確保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5%以上。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市建設,我局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情況如下:
組 長:吳韶宸 市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熊煥標 市建設局副局長
周慶榮 市建設局黨委委員、總工
黃躍生 市建設局副調研員
萬 軍 市建設局副調研員
成員:局質安處、節能處、工程處、建管處、市質監站、市安監站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立在局質安處,負責協調、推進、指導該項工作的開展。
四、任務分工
(一)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永久性標牌、質量信息檔案等制度。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督促工程建設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授權、承諾書。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設單位收集工程質量責任信息檔案,在建筑物顯眼位置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參建單位名稱和項目負責人姓名。(責任部門:市質監站)
(二)嚴格落實建筑材料、預拌混凝土進場質量檢驗和驗收。督促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按要求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原材料、構配件和預拌混凝土進行檢驗和驗收,進場檢驗的取樣方法、取樣量、取樣頻次應當嚴格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嚴防不合格建筑材料(產品)進入施工現場。(責任部門:市質監站)
(三)提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風險管控水平。建立施工關鍵節點風險控制制度,強化工程重要部位和關鍵環節施工條件審查。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落實企業質量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責任。(責任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站)
(四)持續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將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以及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分主要常見質量問題梳理出來,明確階段性重點整治內容,督促工程參建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制定有效治理措施,開展質量常見問題階段性重點整治,引導企業總結主要工序樣板工藝和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藝,將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成效作為優良工程檢查評價的重要內容。(責任部門:市質監站)
(五)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以貫徹落實《南昌市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洪建發〔2018〕151號)為契機,督促企業建立健全企業日常質量管理、施工項目質量管理、工程實體質量控制、工序質量過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程,建立工程質量管理長效機制,逐步實現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促進工程質量均衡發展。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活動,培育示范企業,實施樣板引路制度,引導、支持企業參與省、市工程質量獎創建,爭創魯班獎、杜鵑花獎。(責任部門:市質監站)
(六)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提高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職工的主體責任意識,增強法制觀念;通過開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培訓活動,不斷培養一線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使其在施工過程中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通過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讓一線操作人員充分了解自己所在崗位的危險因素、危害程度、預防措施及處置方法等相關知識,從而使一線操作人員正確認識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制度的重要性。(責任部門:市安監站)
(七)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通過加強安全監管人員自身素質,加大監督執法檢查的力度來督促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企業在實施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把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責任部門:市安監站)
(八)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整治力度。一是落實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各方責任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單位、監理企業及渣土運輸企業應當對各自范圍內的揚塵治理工作負責;二是加大對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監督檢查。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應當納入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的內容,做到與安全生產同時監督、同時檢查、同時考評。(責任部門:市安監站)
(九)加快培養與裝配式建筑發展相適應的技術和管理人才,重點加強對管理、設計、生產、施工、監理、檢測、驗收等人員的技術培訓。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對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宣傳和科普力度。通過示范項目現場會,會議會展、專題報道等形式,開展全面、深入、系統的宣傳,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使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成為社會和企業的自覺行動。(責任部門:局建管處)
(十)嚴格執行國家、省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及綠色建材有關標準,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加大監督巡查力度,大力推廣建筑業10項新技術等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和促進綠色建材在綠色建筑中的廣泛應用。(責任部門:局節能與科技處)
(十一)加快推進城鎮污水管網、海綿城市、綜合管廊建設,編制年度計劃,落實建設單位責任,采取月調度、季督查、年通報等方式,進一步加快新建城鎮生活污水管網建設,科學有序推進合流制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海綿城市建設項目落地,提升綜合管廊建設品質。(責任部門:局工程處)
五、實施步驟
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市建設分兩個階段:
(一)組織實施階段(2019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局機關相關處室、局屬相關單位要精心組織開展好提升行動,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
(二)常態長效階段(2021年1月1日以后)
1、加強日常管理。落實日常管理要求,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積極開展整改。
2、建立長效機制。針對提升行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體制機制建設,落實常態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部署落實。局機關相關處室,局屬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提升行動,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針對提升行動的重點任務制定完善相關措施,真正把提升行動的各項工作部署落實到企業、落實到個人。
(二)結合重點工作,確保取得實效。一是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及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加強安全風險管控。二是要以貫徹落實《南昌市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與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和工程質量標準化示范工程(工地)創建相結合,構建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質量管理標準化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工程質量水平。
(三)強化層級監督,壓實監督責任。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屬地管理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市建設的實施方案》,我局將不定期進行督導。
(內容源于:南昌市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