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贛江新區城鄉統籌局: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管,經研究,現將2017年全省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隨機抽查檢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檢查對象為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已取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及在我廳“省外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管理系統”上辦理了企業信息登記的外省進贛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二、檢查方式
采取由招標代理機構自查、省廳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
三、檢查內容
(一)企業資格條件
企業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專職人員相關資料的原件進行核查,并將復印件裝訂成冊。具體如下:
1、資格證書、營業執照齊全有效;工商登記主要事項、技術負責人等發生變更的,及時辦理了資格證書變更手續。
2、技術負責人、工程類專職技術人員符合法定條件:
(1)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5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于10人;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驗,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2)乙級(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3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于6人;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歷,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3、專職人員的身份證、勞動合同、職稱證書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近半年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以及人事檔案代理證明等相關資料齊全。法定代表人和技術經濟負責人還應提供任職文件、個人簡歷、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等材料。
4、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辦公設施及辦公條件能滿足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需要。
5、組織機構設置合理,機構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規則、合同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檔案管理辦法等)健全,工作人員熟知并按規定執行。
6、企業的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與錄入江西省招標代理機構網上信用管理系統的信息相一致。
(二)項目代理情況
各代理機構將2017年元月1日至10月31日(以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所代理項目按照要求進行統計填報(表樣詳見附表1),檢查過程中,將隨機抽選受檢企業5個代理項目進行檢查,查看其相關資料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不存在無資格、超資格許可范圍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委托代理合同依法、規范。
3、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等相關材料的編制符合有關規定。
4、及時向行政監督部門履行招投標相關報告和備案手續。
5、按照工作流程進行業務操作,招投標檔案資料齊全并及時備案、歸檔。
6、2016年招標代理機構年度統計報表填報及時。
7、無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指導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制定措施,限時整改。督促招標代理機構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自查,及時如實上報。
(二)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所屬招標代理機構自查情況進行收集匯總(詳見附表3),11月15日前將所屬企業報表(附表1、2)及匯總表(附表3)上報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三)11月16日起,省住建廳將按“雙隨機”辦法,組成檢查組對全省招標代理機構實施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等問題進行整改和處理,并將專項檢查情況向全省進行通報。檢查組在工作中應嚴格按照“雙隨機”的要求和程序進行,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附表:1、《招標代理機構基本情況》
2、《2017年度代理項目統計表》
3、《XX市招標代理機構基本情況匯總表》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