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銀監會辦公廳聯合下發通知,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以下簡稱“重點城市”)建設。“十三五”時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不少于1個重點城市,樹立地區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領標桿。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直接作為重點城市進行建設。
根據通知,重點城市應完成以下目標: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執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規模化實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直轄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不少于500萬平方米,副省級城市不少于240萬平方米,其他城市不少于150萬平方米,改造項目平均節能率不低于15%,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的項目比例不低于40%。完成重點城市公共建筑節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確定各類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開展基于限額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建立健全針對節能改造的多元化融資支持政策及融資模式,形成適宜的節能改造技術及產品應用體系。建立可比對的面向社會的公共建筑用能公示制度。
重點城市要提高新建公共建筑節能標準執行質量,強化標準在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執行監管,落實各方主體責任,確保標準執行到位。同時,建立節能信息服務及披露機制。重點城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充分整合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耗動態監測數據信息,構建面向政府、市場、業主、金融機構、社會團體等利益相關方的公共建筑節能信息服務平臺。
在金融支持措施方面,要建立信息共享與產融合作機制。重點城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與銀監會派出機構要構建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共享機制,建立節能改造項目儲備庫,定期向金融機構等主體公開擬近期實施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建筑信息、改造計劃、實施企業信息等。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推進全省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庫的建立,并逐步形成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需求清單,切實推動項目相關方與金融機構對接。同時,要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將重點城市建設工作列為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年度檢查重點內容,檢查結果與國家對省級人民政府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相掛鉤。建立重點城市信息通報、績效評估與日常督導工作機制,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各城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定期通報。此外,還要完善法規政策體系,推動公共建筑節能相關法規、規章、制度建設,研究建立建筑節能服務公司、節能量第三方審核機構誠信“白名單”和失信“黑名單”制度。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申報重點城市(原則上為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省、自治區推薦城市數量不少于1個。鼓勵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積極申報成為重點城市。
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將根據各地上報情況,按照有關要求審核確定并公布重點城市名單。
(摘自《中國建設報》2017.06.28 宗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