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政府主要領導指示精神和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的有關工作部署,近日,省住建廳決定在全省開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揚塵專項治理工作。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將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開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揚塵專項治理,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強化治理措施,推進規范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揚塵專項治理取得明顯成效。
通過治理,著力解決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建筑物拆除等建筑工地及道路揚塵污染的突出問題,形成有效的工作推進機制,實現建筑工地及道路揚塵防治制度化、規范化。到2017年底,實現以下治理目標:一是施工現場實行100%封閉管理,并應采用硬質圍擋;二是施工現場設置沖水平臺,安裝沖水設施,出入口車輛沖洗達到100%;三是建筑垃圾及余土清運實行100%密閉運輸;四是施工現場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場地和土方、堆場100%覆蓋或臨時綠化;五是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拆除作業必須灑水、噴霧降塵;六是設區市建成區城市主干道車行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以上。
治理內容主要包括:監督建筑工程各方主體主要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監督其他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監督道路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此次專項治理,將采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依法整治,嚴管重罰;重點推進,完善制度;加強督查,嚴肅問責;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等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