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2016年10月各地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及有關要求
2016年10月份,各地積極開展有關工作,不斷加大保證金返還力度。截至10月底,北京、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南、廣西6省(市、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取消的保證金已全部退還相關企業,對此予以表揚。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要求,在2016年底前要將取消的保證金退還相關企業,同時對保留的保證金中逾期未返還及超額收取的部分,要及時返還,并按約定向建筑業企業支付逾期違約金。目前僅剩一個多月時間,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時間表,制訂有針對性的措施,落實工作職責,明確責任人,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到期未完成返還任務的,我部將約談并通報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二、清理返還情況
經初步統計,各地共清理出有關部門或建設單位未按時返還和超額收取(預留)的投標、履約、工程質量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共計1787098.05萬元,涉及企業24260家、項目26465個,已返還963703.05萬元。其中:投標保證金214600.44萬元,涉及企業8961家、項目8503個,返還173359.46萬元;履約保證金673864.13萬元,涉及企業4593家、項目5232個,返還557553.24萬元;工程質量保證金721169.05萬元,涉及企業6413家、項目6088個,返還154519.75萬元;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77464.43萬元,涉及企業4293家、項目6642個,返還78270.6萬元。
各地清理出應取消的保證金共計2652737.36萬元,涉及企業30287家、項目29967個,退還2218457.17萬元。
保留的4類保證金中,福建、山西、江蘇3省累計返還數額較高,分別為373361.99萬元、86685.6萬元、84879.91萬元;安徽、河北、河南3省返還保證金涉及企業最多,分別為3518家、3058家、2275家。取消的各類保證金中,貴州、天津、安徽3省(市)累計退還數額較高,分別為654943.46萬元、221436.02萬元、192144萬元;云南、江蘇、江西3省退還保證金涉及企業最多,分別為4734家、3416家、2883家。各地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情況詳見附件。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數據的核查,保證數據上報的準確性。請于每月10日前將本行政區域內統計數據和基本情況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附件:2016年10月各地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統計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