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南昌訊 (記者余紅舉 實習生謝書雨)7月13日下午,南昌市東湖區陽明路以北——王家莊周邊地塊舊城改造下達房屋“征收令”,正式公布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該地塊需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積約9.12萬平方米,被征收戶數約1210戶,這是南昌市今年最大的房屋征收項目之一。根據補償方案,簽約期限為該決定下達之日起至8月11日。搬遷期限為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15日內。截至13日,王家莊舊改地塊已簽約搬遷300余戶。
據悉,此次舊改房屋征收將對被征收人給予被征收房屋價值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按補償方案相應規定給予補助和獎勵。
南昌市常住戶口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小于36平方米且在本市城區內僅此一處住房的,補齊36平方米房屋進行安置補償;在下達征收決定前兩年內(含兩年),因轉移登記導致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小于36平方米的,無論選擇何種補償方式均不享受補齊建筑面積36平方米安置補償;因認定“住改非”而導致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小于36平方米的,不享受補齊建筑面積36平方米安置補償。
此次實行房屋就近(異地)產權調換與貨幣補償兩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選擇。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市場評估價補償,即簽即辦。選擇產權調換補償的實行就近和異地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在征收私房住宅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助和獎勵方面,被征收人在補償簽約期限內簽約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場評估價的20%給予補助。在9月5日(含)前完成簽約并搬遷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場評估價的20%給予獎勵。
同時,為鼓勵被征收人提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搬遷,對在10月5日(含)前簽約并完成搬遷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給予獎勵:每提前一天簽約并完成搬遷交房的按每戶每日300元獎勵,最高獎勵每戶不超過12000元。對征收私房非住宅,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市場評估價補償,即簽即辦;選擇實物安置補償的實行異地實物安置。
被征收居民遷出原地后的義務教育入學,可選擇繼續在原戶籍所在地按原招生辦法入學,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學校入學,對小學入學的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賃房屋附近就近入學,租賃房屋的就學屬過渡性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