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報訊 (記者陳璋、通訊員王紀洪)5月23日,記者獲悉,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省住建廳從房屋與市政工地及城市道路揚塵整治入手,要求建設、施工、監理和運輸單位各司其職,抓好各項舉措的落實。
省住建廳要求,建設單位應對規劃批準的紅線占地范圍內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負總責,對參建的各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揚塵治理職責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時給予明確,要將施工揚塵治理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相關內容,并及時足額支付。
監理單位要將工地揚塵治理納入監理日常工作,督促和檢查施工總承包單位揚塵治理狀況。施工單位要加強施工場地管理,建筑工地要設置圍擋,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
此外,省住建廳強調,各地要加大機械化清掃的專項投入,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作業水平。到2017年底,設區市建成區城市主干道車行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