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的《全國城市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日前正式發布實施。這是首次編制國家級、綜合性的市政基礎設施規劃。
《規劃》針對我國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存在的總量不足、標準不高、發展不均衡、管理粗放等問題,提出了“十三五”時期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發展目標、規劃任務、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指導“十三五”時期我國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依據。作為首次編制國家級、綜合性的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在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尊重城市發展規律、樹立城市系統思維的要求的同時,改變了以往按專業分別編制規劃的做法,對市政基礎設施各專業進行系統集成,既強調各專業系統內的統籌,又考慮各專業系統間的協調,從而整體推動市政基礎設施的增量提效,系統解決交通擁堵、馬路拉鏈、城市看海、垃圾圍城等各類“城市病”。
《規劃》提出,市政基礎設施是新型城鎮化的物質基礎,也是城市社會經濟發展、人居環境改善、公共服務提升和城市安全運轉的基本保障。“十三五”時期,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作為支撐“十三五”時期城鎮化健康發展和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樹立城市系統思維,著眼長遠、統籌規劃,加快補齊短板,優化空間布局,提高運行效率,促進市政基礎設施的增量、提質、增效,為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基礎。
《規劃》要求,到2020年建成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布局合理、設施配套、功能完備、安全高效的現代化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基礎設施對經濟社會發展支撐能力顯著增強。圍繞基本民生需求充分保障、城市人居環境持續改善、城市安全水平顯著提升、綠色智慧引領轉型發展、城市承載能力全面增強等,提出了24項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發展指標。
《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時期12項任務,分別為:加強道路交通系統建設,提高交通綜合承載能力;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促進居民出行高效便捷;有序開展綜合管廊建設,解決“馬路拉鏈”問題;構建供水安全多級屏障,全流程保障飲用水安全;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強化水污染全過程控制;建立排水防澇工程體系,破解“城市看海”難題;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現城市建設模式轉型;優化供氣供熱系統建設,提高設施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提升垃圾資源利用水平;促進園林綠地增量提質,營造城鄉綠色宜居空間;全面實施城市生態修復,重塑城市生態安全格局;推進市政設施智慧建設,提高安全運行管理水平。根據規劃任務,提出了相應的12項重點工程,明確了各項重點工程的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
《規劃》指出,城市人民政府作為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職責,編制或完善本地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具體工作,并從明確責任主體、科學實施規劃、保障資金投入、加強科技支撐、強化監督管理5個方面提出了《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